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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443-2017 地理国情信息外业调查与核查技术规程 - 工标库

DB11/T 1443-2017 地理国情信息外业调查与核查技术规程 现行

发布日期:2017-08-16

实施日期:2018-01-01

  • 标准信息
  • 中文目录
  • 公告

中文目录

  •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文件

  •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 前  言

  • 1 范  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与定义

    • 3.1 外业调查与核查 field investigation and verification

    • 3.2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 remote sensing interpretation sample data

    • 3.3 遥感影像实例 remote sensing image sampling

  • 4 基本要求

    • 4.1 定位基准

    • 4.2 精度与接边要求

    • 4.3 工作内容

    • 4.4 仪器设备

  • 5 外业调查与核查准备工作

    • 5.1 资料收集与分析

    • 5.2 测区踏勘

    • 5.3 技术设计

    • 5.4 线路规划

  • 6 外业调查与核查实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地表覆盖分类调查

    • 6.3 地理国情要素调查

    • 6.4 地表覆盖和地理国情要素核查

    • 6.5 新增或变化图斑和要素的补调与补测

    • 6.6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采集

  • 7 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整理

    • 7.1 地表覆盖和地理国情要素数据整理

    • 7.2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存储

    • 7.3 佐证照片整理

    • 7.4 轨迹数据整理

  • 8 质量控制

    • 8.1 外业调查质量控制应加强对生产作业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对重要质量元素进行重点检查,对有普遍性或带有倾向性的质量问题应进行全面检查。

    • 8.2 未达到质量要求的调查成果,应全部退回作业人员返工返修,直至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 8.3 地理国情信息外业调查与核查成果应进行100%内业一级检查;地表覆盖和地理国情要素应分别抽取不低于各自总数30%的已调查核查的图斑和要素进行实地检查,宜抽取不低于各自总数10%的未经过实地调查核查的图斑和要素进行实地检查。

    • 8.4 地理国情信息外业调查与核查成果应进行100%内业二级检查;地表覆盖和地理国情要素应分别抽取不低于各自总数10%的已调查核查的图斑和要素进行实地检查,宜抽取不低于各自总数5%的未经过实地核查的图斑和要素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不宜与一检检查内容重复。

    • 8.5 每级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并填写地理国情信息检查记录表。

    • 8.6 外业调查与核查成果的一级检查和二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 9 成果汇交

  •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地理国情信息核查统计表

    • A.1 地表覆盖核查统计

    • A.2 地理国情要素核查统计

  • 参考文献

英文目录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4-50-01
2017年标字第9号(总第206号)
以下5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附件
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注:以上地方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或首都标准网(www.capita l-std.com)查阅。

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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