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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 工标库

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废止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09-10-01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50493-2019  

废止日期:2020-01-01

  • 标准信息
  • 中文目录
  • 公告

中文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一般规定

  • 4 检(探)测点的确定

    • 4.1 一般原则

    • 4.2 工艺装置

    • 4.3 储运设施

    • 4.4 其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

  • 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 5.1 系统的技术性能

    • 5.2 检(探)测器的选用

    • 5.3 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

  • 6 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

    • 6.1 检(探)测器的安装

    • 6.2 指示报警设备和现场报警器的安装

  • 附录A 常用可燃气体、蒸气特性

  • 附录B 常用有毒气体、蒸气特性

  • 附录C 常用气体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表

  • 本规范用词说明

英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4-4 0-0 0
第 258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93-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可燃气体 combustible gas
有毒气体 toxic gas
释放源 source of release
检(探)测器 detector
指示报警设备 indication apparatus
检测范围 sensible range
报警设定值 alarm set point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安装高度 vertical height
爆炸下限 Lower Explosion Limit(L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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