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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160-2012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 工标库

建标 160-2012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现行

发布日期:2012-03-23

实施日期:2012-05-01

  • 标准信息
  • 中文目录
  • 公告

中文目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 前  言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建设规模、项目构成与选址

  •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 第四章 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 附录一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用房项目设置

  • 附录二 乡镇综合文化站专用设备、器材配置

  •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英文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4-40-00
建标〔2012〕44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328号)要求,由文化部组织编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2年5月1日施行。
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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