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王子若

  • 1 总则
  • 2 术语
  • 3.1 一般规定
  • 3.2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 3.3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 3.4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 4.1 一般规定
  • 4.2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 4.3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
  • 5.1 一般规定
  • 5.2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
  • 5.3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
  • 5.4 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
  • 5.5 爆炸性环境接地设计
  • A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筑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
  • 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 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下)
  • C 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
  • D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 E 可燃性粉尘特性举例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 王子若

    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毕业于北京建筑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师,智能化工程师,BIM工程师,负责各类型的建筑电气相关设计工作,具有丰富的设计及工程经验。 

    主要著作:《跨入设计院-建筑电气设计》;《Revit 2013电气设计宝典》。 

    学术论文:浅析BIM电气设计;探讨BIM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由国外应用情况探讨BIM在国内的推行;防火门监控系统的研究;智慧教室系统标准设计方法探讨;探讨基于综合布线系统的智慧建筑组网形式。

视频来源

  •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现行

    发布日期:2014-01-29 实施日期:2014-10-0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1 矿井井下; 2 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 3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 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5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 6 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 7 医疗室内; 8 灾难性事故。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58-92

    来  源: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附录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