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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 周绪红 共40条结果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主要审查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其中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以及塔桅、筒仓等构筑物;市政工程主要是指城市桥梁,包括过街天桥等;其他行业中的钢结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可参考使用。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替代以下标准:GBJ 18-87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层高不大于4m、檐口高度不大于10m的1~3层装配式低层住宅轻钢框架-组合墙结构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下地区的,10层及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装配式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生产、施工与验收。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组合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是指由钢框架、钢支撑框架、混合框架,或钢框筒、混合框筒与钢筋(或钢骨)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组成的结构,可分为双重抗侧力体系和非双重抗侧力体系。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4层~6层及檐口高度不大于20m的冷弯薄壁型钢多层住宅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楼盖中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及验收。处于侵蚀环境,板表面温度高于100℃、有生产热源使板表面温度经常高于60℃,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专门进行设计。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环境类别为一类、二a类,且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9度地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楼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当遇有板底表面温度大于100℃或有生产热源且表面温度经常大于60℃或板承受振动荷载情况之一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专门设计。
主要起草人:周绪红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及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