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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以下标准:GB 50217-94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0217-2018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J 40-79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0040-2020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各种动力机器的基础设计: (1)活塞式压缩机; (2)汽轮机组和电机; (3)透平压缩机; (4)破碎机和磨机; (5)冲击机器(锻锤、落锤); (6)热模锻压力机; (7)金属切削机床。 本规范不适用于楼层上的动力机器基础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J 202-83,GBJ 201-83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0202-2018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30-91,TJ 30-78,TJ 31-78
被以下标准替代:依据住建部公告第 1624号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利用电石生产乙炔的乙炔站的设计; 二、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 三、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设计。
被以下标准替代:GB/T 50726-2023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钢、铸铁为基体的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衬里和涂层的施工。
替代以下标准:CJJ 33-89
被以下标准替代:GB/T 51455-2023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替代以下标准:GBJ 63-90
被以下标准替代:GB/T 50063-2017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上的汽轮发电机及燃气轮机发电厂、单机容量为200k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发电厂)、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交流额定电压为10kV及以上的变(配)电所,以及直流额定电压为100kV及以上的直流换流站的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J 17-88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0017-2017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计,其中,由冷弯成型钢材制作的构件及其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
替代以下标准:JGJ/T 16-92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1348-2019
适用范围: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由于工程具有特殊性,涉及的技术内容并非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所能界定的。因此,将上述工程列入不适用范围。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11-2001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0011-2010(2016)
适用范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