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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下列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1 各等级公路和城镇道路的固化土基层、底基层、垫层;2 各乡村道路、景区道路的固化土基层和面层。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海底光缆线路和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工程验收。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建、改(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生活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消防二次供水设施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改造方案、投资标准的编制和审查遵照本规程执行。
替代以下标准:CECS 158:2004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膜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及维护。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除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和桥隧工程以外的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填筑厚度大于20m 的建设场地或填筑地基形成中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监测。
替代以下标准:GB 50761-20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大于0.40g,或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下地区的石油化工卧式设备、支腿式直立设备、支耳式直立设备、裙座式直立设备、球形储罐、立式圆筒形储罐和加热炉等钢制设备的抗震设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腐熟和加工生产有机肥料的有机肥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有色冶金工业建设工程的土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