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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规范涵盖既有建筑从检测、鉴定到加固的全过程,上述既有建筑相关活动必须执行本规范。
适用范围:本条为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主要规定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中的通用功能、性能,以及满足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功能性能要求的通用技术措施,内容覆盖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的检查、查勘与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技术和管理的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
替代以下标准:JGJ 123-2000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既有建筑因勘察、设计、施工或使用不当;增加荷载、纠倾、移位、改建、古建筑保护;遭受邻近新建建筑、深基坑开挖、新建地下工程或自然灾害的影响等需对其地基和基础进行加固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普通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纤维混凝土等非普通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既有混凝土结构改造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和特种混凝土结构的改造设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的评价。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与评价: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检测的建筑;2 为结构质量安全事故分析提供地基基础的鉴定依据;3 建筑地基基础发生损伤;4 建筑荷载或使用功能发生改变;5 周边环境变化影响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或功能;6 既有建筑改造、加固、移位等;7 其他需要的检测。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策划评估、设计、施工和验收。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包括户内空间改造、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设施改造、加层或平面扩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