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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以下标准:GB 50089-2007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科研、生产、销售企业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火工品试验室、试验站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火炸药及其制品工厂建筑及结构设计。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装配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生产运输与施工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装配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带电设备火灾,不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可燃气体火灾。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89-98
被以下标准替代:GB 50089-2018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