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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以下标准:GB 50116-98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303-200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构筑物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54-95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52-95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用户端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34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装饰的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194-93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替代以下标准:GB 50055-93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通用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 1 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55kW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2 电动桥式起重机、电动梁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胶带输送机运输线、载重大于300kg的电力拖动的室内电梯和自动扶梯。 3 电弧焊机、电阻焊机和电渣焊机。 4 电镀用的直流电源设备。 5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阀控式密闭铅酸蓄电池和镉镍蓄电池的充电装置。 6 直流电压为40kV~80kV的除尘、除焦油等静电滤清器的电源装置。 7 室内日用电器。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311-2007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