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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以下标准:GB 50229-2006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站:1 1000MW 级机组及以下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燃煤电厂”);2 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400MW 级及以下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燃机电厂”);3 电压为1000kV级及以下的变电站、换流站。
替代以下标准:GB 50183-93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陆上油气田工程、管道站场工程和海洋油气田陆上终端工程的防火设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351-2005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地上液态储罐区的新建和改建、扩建工程中的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白酒、葡萄酒、白兰地、黄酒、啤酒等酒厂和食用酒精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酒厂自然洞酒库的防火设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煤为原料,经过煤气化或煤直接液化过程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414-2007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冶金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钢铁冶金企业内加工、储存、分发、使用炸药或爆破器材的场所。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有色金属工程中加工、存贮、使用炸药或爆破器材项目的防火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383-2006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煤矿的井下消防、洒水设计。
替代以下标准:GB 50284-98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飞机库的防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