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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以下标准:GB 50180-93(200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城市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替代以下标准:GBJ 137-90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所涵盖的停车规划。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
替代以下标准:CJJ 50-9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有防洪任务的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防洪工程的设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各阶段相应的道路交叉口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或立体交叉的新建、改建与交通治理专项规划。
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应执行本规范。文物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除外。
替代以下标准:GB 50293-1999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电力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