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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地区下列民用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检测、验收以及保养和维修:1 建筑高度不大于250m的玻璃幕墙工程和金属幕墙工程;2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花岗石石材幕墙工程,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非花岗石石材幕墙工程;3 建筑高度不大于60m的人造板材幕墙工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民用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改建和扩建的民用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宜按本规程执行。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地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管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供应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的编制、规划许可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类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编制、修编、修改和技术管理。滨海新区在本文件指导下,可结合实际制定技术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除满足本文件外,还应满足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要求。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房屋建筑、市政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