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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在有条件的地区,污泥干化宜采用干化场;其他地区,污泥干化宜采用热干化。 废止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
7.6.2 污泥干化场的污泥固体负荷,宜根据污泥性质、年平均气温、降雨量和蒸发量等因素,参照相似地区经验确定。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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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除特殊情况外,人工排水层下应设不透水层,不透水层应坡向排水设施,坡度宜为0.01~0.02。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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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 污泥干化场宜设排除上层污泥水的设施。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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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2 污泥热干化设备的能源,宜采用污泥气。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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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污泥的土地利用,应严格控制污泥中和土壤中积累的重金属和其他有毒物质含量。农用污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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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排水工程运行应进行检测和控制。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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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自动化仪表和控制系统应保证排水系统的安全和可靠,便于运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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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宜兼顾现有、新建和规划要求。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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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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