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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屋顶钢筋混凝土观测墩、屋顶金属观测墩、屋顶侧墙抱杆观测墩的防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 现行
GB/T 51469-2025 北斗卫星综合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5.2.7 基准站馈线布线应遵循整洁美观、长度最短的原则。 现行
GB/T 51469-2025 北斗卫星综合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5.2.8 BDS及其他GNSS基准站接收机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测量型接收机通用规范》GB/T 39399的有关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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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基准站电力供应应保证用电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首选市政供电; 2 当市政供电无法满足条件时,可采用太阳能和蓄电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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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基准站设计成果应包含基准站构成文件、点位设计图、站点位置信息表、施工设计图等资料。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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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监测站应根据应用场景选择动态监测站或静态监测站。静态监测站应根据实际工程应用需求选择是否建设观测墩。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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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在高遮挡、多路径效应严重、强电磁干扰环境下,监测站天线宜采用扼流圈天线,并应在数据处理中设置优化干扰算法。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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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静态监测站安装位置应根据监测对象类型特点、结构特点和应用需求确定。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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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静态监测站观测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建设和验收技术规范 第1部分:建设规范》GB/T 3977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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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监测站设备宜包括BDS及其他GNSS接收机、BDS及其他GNSS天线、供电电源、通信设备;可增加雷电防护装置、伪卫星接收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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