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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基准站 reference station 在位置坐标已知点上架设高精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他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观测设备、 现行
GB/T 51469-2025 北斗卫星综合监测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2.1.4 监测站 monitoring station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监测对象上,结合多种传感手段,对监测对象物理特征或几何变形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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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基线 baseline 描述两个测量点相对位置的空间向量。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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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静态监测 static monitoring 同步采集基准站和监测站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他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卫星测距信号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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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监测站应包含数据采集、数据通信、配电等功能。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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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北斗综合监测系统工程宜根据不同的工程应用场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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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北斗卫星综合监测系统的测量精度指标应满足表3.0.6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精度指标测量应满足下列环境要求: 1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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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北斗综合监测系统监测终端的授时精度指标应满足表3.0.7的要求。表3.0.7 监测终端的授时精度指标要求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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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北斗综合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前应进行需求调研,明确监测目的和监测精度,制定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系统适用的监测方式。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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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北斗综合监测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实际环境情况,综合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防雷、接地、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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