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会员账号,解锁更多资源
(新用户注册免费获取一周高级会员)
3.7.12 反洗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超滤膜应设置单独的反洗泵及保安过滤器,反洗用水宜采用膜系统产水。膜组件反洗通量宜为膜组件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3.7.13 超滤膜系统浓水及反冲洗水应收集并回用,可返回预处理系统。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3.7.15 含重金属离子污水在经过纳滤或反渗透系统后,浓水中重金属离子浓度增大,宜采用硫化法或送冶金工艺回收有价金属,并处理达标后方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4.2.2 药剂投配方式宜采用湿投,药剂的溶解宜采用机械搅拌。当药剂的用量很大,且干投不影响处理效果时,也可采用干投。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5.2.2 采用石灰法处理污水时应设石灰棚或石灰仓(库);需堆存的沉渣应根据其有害程度进行妥善处置,并与全厂的生产废渣统筹考虑。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5.2.3 污水和回流沉渣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计量装置,排放污水必须计量。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5.2.5 污水处理站内的药剂管道宜架空敷设,避免U形管。石灰乳输送管道宜由石灰乳车间经投药点回流到石灰乳车间,停止运行时管道能放空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5.2.7 污水处理站应有绿化,各建筑物的造型应简洁美观。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6.1.2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按污水泵站的最大设计提升流量或最大日污水流量和污水处理站日工作小时数计算确定。当需要处理初期雨水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行业处理含重金属工业污 废止
CECS 92:2016 重金属污水处理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