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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2的规定。 表5.0.2 民用建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0.4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Ⅰ级~Ⅲ级时,系统设计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0.5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5的规定。 表5.0.5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0.6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6的规定。 表5.0.6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0.8 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2.0.1 局部应用系统应用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民用建筑中,为局部设置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湿式系统。设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2.0.2 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0.1条的规定,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2.0.3 局部应用系统保护区域内的房间和走道均应布置喷头。喷头的选型、布置和按开放喷头数确定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标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0.3.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2.1 航站楼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层式、一层半式航站楼,不应低于二级;2 其他航站楼,应为一级;3 航站楼的地下或半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1236-2017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