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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3 门窗上槛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50mm。 废止
DB64/T 1510-2017 EPS模块节能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6.10.4.4 空心模块墙体凹槽内水平芯肋的两端分别用两个M10镀锌螺栓和两个M10镀锌膨胀螺栓通过连接角钢与框架柱连接,膨胀螺栓贯入结构柱内的有效深度不小于25mm。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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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 条款要求门窗下槛墙的高度和门窗墙垛的高度均符合3nM,目的是实现建筑模数化、墙体安装组合无切割。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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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4 膨胀螺栓贯入结构柱内有效深度不含抹面找平层的厚度。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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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5 参照本标准6.10.3.8款的条文说明理解和把握。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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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6 混凝土框架边梁和边柱的外保温应符合外保温粘贴系统中满粘的规定,边梁和边柱与墙体的组合缝用每边大于梁高或柱宽50mm的直板模块或直角模块压缝粘贴,为了保证墙体与结构梁柱及转角部位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而采取的建筑构造措施。墙体与边梁底部和框架柱左右两侧的安装组合贯通缝,虽已按标准要求做了密闭封堵,但在使用期间,还是易产生微裂缝。所以,无论梁柱内侧是否抹灰,均需用密封胶带将组合缝粘贴覆盖,此举,可有效杜绝结构梁柱与填充墙体间微裂缝的产生。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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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5 墙体防护面层上设置吊挂物,单点重量不应大于20kg;当大于20kg,应将吊挂位置设在芯肋上,并应验算芯肋的强度和稳定。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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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6 墙体外侧的雨篷、挑板、空调机搁板等悬挑构件应采用轻钢结构制作,与结构柱应采用刚性斜拉或斜撑并螺栓连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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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7 卫浴、厨房内侧通气管(孔)应固定在墙体内外防护面层上,突出外墙通气管,应通过金属固定支架与结构柱或墙体芯肋栓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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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8 外墙门窗选型和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标准6.9.7条的规定。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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