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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9.3.8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9.3.9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2 排风设备不应布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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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10.1.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 室外消防用水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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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 标准现行 当前条存在废止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10.2.1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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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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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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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 标准现行 当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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