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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区域能源系统更新改造应采用技术成熟、高效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现行
T/CECS 2057-2025 区域更新改造低碳技术规程
7.2.1 区域供热系统改造宜利用工业余热、太阳能、地热能、污水处理热回收、数据中心热回收等不同品位热能,并宜按需供热。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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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区域更新改造应用热泵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区域应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在设计前对浅层或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并应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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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区域能源系统更新改造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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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区域能源系统更新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的有关规定。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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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区域能源综合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GB/T 36713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用能诊断和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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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 区域能源综合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果评价标准》GB/T 51285的有关规定。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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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区域更新改造应根据污水类型及碳排放水平实施减污降碳改造。当区域存在本规程第4.3.17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时,宜对污水处理设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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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市政公用设施的节水、节能降耗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给排水设备改造应采用低阻力、低水耗产品,并应按设计参数控制各用水点处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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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区域更新改造应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不应低于60%。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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