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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区域再生水回用系统改造应提高输配管网效能和供水能力。再生水利用应符合相应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现行
T/CECS 2057-2025 区域更新改造低碳技术规程
8.1.7 区域更新改造应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的有关规定。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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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区域供水系统更新改造应对用水进行分区计量,并宜采用智能水表。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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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区域给排水系统应采用节能、减污、降碳等给排水设备或技术,排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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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区域更新改造应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置,并应满足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布局和配置要求。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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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区域照明设备等市政用电设施宜进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电改造,照明灯具宜选用LED灯。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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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区域照明系统改造时,对人员流动稀疏区域宜采用感应式照明系统。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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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区域更新改造应满足给水、排水、污水、雨水、燃气及供暖管道布设要求。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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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区域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宜采用综合管廊,且管廊内空间应满足埋设管线的平面与竖向布局的要求。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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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市政管网相关设备更新时应采用节能、节水、耐久的设备。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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