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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几何参数A——基础底面积b——基础底面的宽度d——基础埋置深度D——成桩直径I——基础底面的长度S——孔心距 废止
DB64/T 1702-2020 湿陷性黄土地区低矮居住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3.4.2 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验算,应同时满足轴心荷载作用、偏心荷载作用及软弱下卧层承载力要求。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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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各类建筑与新建水渠之间的防护距离,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12.0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湿陷性黄土层厚度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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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建筑物的周围应设置散水,其坡度不得小于5%。散水外缘应略高于平整后的场地,散水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屋面为无组织排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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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检漏井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漏井应设置在管沟末端和管沟沿线分段的每段下游检漏处;2 检漏井内宜设集水坑,其深度不应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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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成孔挤密,可选用沉管、夯扩等方法。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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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土的天然含水量宜低于塑限含水量1%~3%。在拟夯实的土层内,当土的天然含水量低于10%时,宜对其增湿至接近最优含水量;当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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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强夯施工,夯锤的质量、落距、夯点布置、夯击次数和夯击遍数等参数,宜与试夯选定的相同,施工中应有专人监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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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在强夯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结束后,应按下列要求对强夯处理地基的质量进行检测:1 检查强夯施工记录,基坑内每个夯点的累计夯沉量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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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施工机械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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