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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评价总分值为8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 废止
DB37/T 5097-202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5.2.7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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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充分利用天然光,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住宅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其采光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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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的建筑,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热环境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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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1 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房间地板面积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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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的比例按表5.2.11的规则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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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建筑及场地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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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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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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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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