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954-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工标库
由工标库AI生成
查看更多
DB64/T 954-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现行
收藏
-
前言
-
1 总则
-
1.1 为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
1.2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
1.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被动优先、经济适用、技术创新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及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
1.4 参与评价的绿色建筑,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
1.1 建筑活动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并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逐年迅速增长,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标准,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和大力发展我区绿色建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1.2 建筑因使用功能不同,其能源资源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本标准使用范围覆盖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并兼具通用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发展及评价工作的需要。
-
1.3 对绿色建筑的评价应综合考量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条件和特点。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是绿色建筑发展和评价的核心内容,评价时要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总体平衡。
-
1.4 本标准重点对建筑的四节一环保性能进行评价,并未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全部功能和性能要求,故参与评价的建筑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术语及定义
-
2.1 绿色建筑
-
2.2 热岛强度
-
2.3 可再生能源
-
2.4 非传统水源
-
2.5 再生水
-
2.6 全装修
-
2.7 可再利用材料
-
2.8 可再循环材料
-
2.9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
3 基本规定
-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
5 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
6 节水与非传统水源利用
-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8 室内环境质量
-
9 施工管理
-
10 运营管理
-
11 提高与创新评价
-
11 提高与创新
-
11.2 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