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46-2019 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 工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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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646-2019 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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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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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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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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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岩土工程勘察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提高投资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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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地下工程、边坡工程等岩土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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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真实、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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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活动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地区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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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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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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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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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类工程勘察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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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业与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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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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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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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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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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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废弃物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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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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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既有建筑物的增载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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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新能源电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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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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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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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危岩和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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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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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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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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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特殊性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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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湿陷性黄土和湿陷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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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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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混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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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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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膨胀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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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盐渍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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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风化岩和残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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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污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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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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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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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水文地质参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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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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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抗浮设防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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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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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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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工程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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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工程地质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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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勘探和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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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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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勘探点的定位与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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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钻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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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井探、槽探和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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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岩土试样的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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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地球物理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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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原位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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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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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载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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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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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标准贯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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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旁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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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波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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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室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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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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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土的物理性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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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土的压缩-固结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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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土的抗剪强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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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土的动力性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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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岩石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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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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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现场检验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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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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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地基基础的检验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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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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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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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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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岩土参数的分析和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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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成果报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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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图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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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附录) 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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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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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按压缩模量和轻型动力触探击数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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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按标准贯入试验击数校正值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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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形成时间大于5年的砂土、粉土及形成时间大于10年的黏性土为主的素填土,其载力特征值按主要成分参照以上各表,并综合考虑素填土的均匀性、干湿程度、包含物、形成时间等因素,折减10%~30%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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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当按本附录所确定的载力特征值取值较大且采用天然地基或换土垫层法地基处理方案时,对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或重要建筑物需进行现场载荷试验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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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本附录适用于银川平原、卫宁平原等冲积、洪积、湖积相土层;对测试时含水量较低或处于干、硬性状态的土层,当拟建物使用期间地基土含水量可能提高时,应按饱和状态考虑其承载力的折减;具体折减幅度可根据地区经验或通过室内、室外浸水饱和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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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规范性附录) 银川平原地区粉细砂土压缩模量和地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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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在无室内试验数据时,银川平原地区粉细砂土压缩模量可按下表选用。压缩模量应取土的自重压力至土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之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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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资料性附录) 宁夏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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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资料性附录) 宁夏及临区大地构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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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资料性附录) 宁夏地貌分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