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 - 工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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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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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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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1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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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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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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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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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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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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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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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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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厂房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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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厂房的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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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厂房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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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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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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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和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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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库房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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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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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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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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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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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仓库、储罐区、堆场的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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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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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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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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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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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用建筑中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和商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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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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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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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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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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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屋顶和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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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疏散用的楼梯间、楼梯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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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天桥、栈桥和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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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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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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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室外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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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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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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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室内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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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室内消防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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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固定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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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消防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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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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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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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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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通风和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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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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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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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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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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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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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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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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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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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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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