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 选择
【发送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建标 154-2011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 - 工标库

建标 154-2011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 现行

发布日期:2011-09-26

实施日期:2011-12-01

  • 标准信息
  • 中文目录
  • 英文目录
  • 公告

中文目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 前  言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 第三章 选址与总图布置

  • 第四章 主体设施

  • 第五章 配套设施

  • 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

  • 第七章 建筑标准

  • 第八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英文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4-40-00
建标〔2011〕15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编制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主办:中国计划出版社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合作共建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京ICP备05021380号-5
新建收藏夹

选择收藏夹

收藏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