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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 工标库
索 引 号: 000013338/2009-00206 主题信息: 标准定额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09年05月08日
文件名称: 关于征求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有 效 期: 2009年05月18日废止
文  号: 建办标函[2009]416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关于征求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进行了修订,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给予大力支持。请到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下载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于2009年5月1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我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梁锋

  联系电话:010-58933043/58934385

  电子邮箱:liangfeng@mail.cin.gov.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