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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度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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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97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30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3231 附件:1.李雁等972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姚一平等306名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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