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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
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
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电子证照的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的请示》(吉建房〔2022〕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吉林省对本省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实行电子证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