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的(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本定额分上、下两册,共二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