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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ity gas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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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主编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 【参编单位】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市煤气设计研究院;成都市煤气公司;苏州科技学院;国际铜业协会(中国);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津市煤气工程设计院;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公司;长春市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珠海市煤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北京中油翔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志清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华涛不锈钢管材料有限公司;华北石油钢管厂;沈阳光正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乐泰(中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金石坚;李颜强;徐良;冯长海;王昌遒;高勇;陈云玉;顾军;沈余生;孙欣华;李建勋;邵山;曹开朗;王启;李猷嘉;贾秋明;刘松林;应援农;沈仲棠;曹永根;杨永慧;吴珊;樊金光;周也路;刘正;郑海燕;田大栓;张琳;王广柱;韩建平;徐静;刘军;吴国奇;李绍海;王华;牛铭昌;张力平;边树奎;苏国荣;陈志清;缪德伟;王晓香;孟光;孙建勋;沈伟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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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 前  言

  • 1 总  则

  • 2 术  语

  • 3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 3.1 用气量

    • 3.2 燃气质量

  • 4 制  气

    • 4.1 一般规定

    • 4.2 煤的干馏制气

    • 4.3 煤的气化制气

    • 4.4 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 4.5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 4.6 液化石油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 4.7 天然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

    • 4.8 调  峰

  • 5 净  化

    • 5.1 一般规定

    • 5.2 煤气的冷凝冷却

    • 5.3 煤气排送

    • 5.4 焦油雾的脱除

    • 5.5 硫酸吸收法氨的脱除

    • 5.6 水洗涤法氨的脱除

    • 5.7 煤气最终冷却

    • 5.8 粗苯的吸收

    • 5.9 萘的最终脱除

    • 5.10 湿法脱硫

    • 5.11 常压氧化铁法脱硫

    • 5.12 一氧化碳的变换

    • 5.13 煤气脱水

    • 5.14 放散和液封

  • 6 燃气输配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燃气管道计算流量和水力计算

    • 6.5 门站和储配站

    • 6.6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

    • 6.7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 6.8 监控及数据采集

  • 7 压缩天然气供应

    • 7.1 一般规定

    • 7.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 7.3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 7.4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 7.5 管道及附件

    • 7.6 建筑物和生产辅助设施

  • 8 液化石油气供应

    • 8.1 一般规定

    • 8.2 液态液化石油气运输

    • 8.3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

    • 8.4 气化站和混气站

    • 8.5 瓶组气化站

    • 8.6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8.7 用  户

    • 8.8 管道及附件、储罐、容器和检测仪表

    • 8.9 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和抗震

    • 8.10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

    • 8.11 电  气

    • 8.12 通信和绿化

  • 9 液化天然气供应

    • 9.1 一般规定

    • 9.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 9.3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

    • 9.4 管道及附件、储罐、容器、气化器、气体加热器和检测仪表

    • 9.5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

    • 9.6 土建和生产辅助设施

  • 10 燃气的应用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室内燃气管道

    • 10.3 燃气计量

    • 10.4 居民生活用气

    • 10.5 商业用气

    • 10.6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

    • 10.7 燃烧烟气的排除

    • 10.8 燃气的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

  • 附录A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

  • 附录B 煤气净化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

  • 附录C 燃气管道摩擦阻力计算

  • 附录D 燃气输配系统生产区域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附录E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附录F 居民生活用燃具的同时工作系数K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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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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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6-6 0-0 0
第45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28-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1)、3.2.23.2.34.2.11(3)、4.2.124.2.134.3.24.3.154.3.234.3.264.3.27(8、10、11、12)、4.4.134.4.174.4.18(4)、4.5.135.1.45.3.45.3.6(7)、5.4.2(1、3)、5.11.85.12.55.12.175.14.15.14.25.14.35.14.46.1.66.3.16.3.26.3.36.3.86.3.11(2、4)、6.3.136.3.15(1、3)、6.4.4(2)、6.4.116.4.126.4.136.5.36.5.46.5.5(2、3、4)、6.5.7(5)、6.5.12(2、3、6)、6.5.136.5.19(1、2)、6.5.206.5.226.6.2(6)、6.6.36.6.10(2、5、7)、6.7.17.1.27.2.27.2.47.2.57.2.97.2.167.2.217.4.1(1)、7.4.37.5.17.5.37.5.47.6.17.6.47.6.88.2.28.2.98.2.118.3.78.3.88.3.98.3.108.3.128.3.148.3.158.3.19(1、2、4、6)、8.3.268.4.38.4.48.4.68.4.108.4.128.4.158.4.208.5.28.5.38.5.48.6.48.7.48.8.18.8.38.8.48.8.58.8.11(1、2、3)、8.8.128.9.18.10.28.10.48.10.88.11.18.11.39.2.49.2.59.2.109.3.29.4.29.4.139.4.169.5.59.6.310.2.110.2.7(3)、10.2.14(1)、10.2.21(2、3、4)、10.2.2310.2.2410.2.2610.3.2(2)、10.4.210.4.4(4)、10.5.3(1、3、5)、10.5.710.6.210.6.610.6.710.7.110.7.310.7.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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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术语 英文名称
城镇燃气 city gas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
居民生活用气 gas for domestic use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
基准气 reference gas 加臭剂 odorant
直立炉 vertical retort 自由膨胀序数 crucible swelling number
葛金指数 Gray-King index 罗加指数 Roga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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