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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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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编单位】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参编单位】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公卫学院;中国女医师协会;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 【主要起草人】

    黄锡璆;许海涛;刘殿奎;邱茂新;范肖冬;曹连元;张鹏;杨广泽;杨海宇;吴翔天;曲怡然;郭岩;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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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 前  言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 第四章 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

  • 第五章 建 筑 标 准

  •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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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4-40-00
建标〔2016〕267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建设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制的《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在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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