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标准规范

民用建筑室内空气气味评价方法标准

Standard for odour assessment method of civil building indoor air

会员免费阅读,去 购买

  • 标准信息
  • 中文目录
  • 英文目录
  • 公告
收起

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批准部门】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发布单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归口单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检测与试验专业委员会

  •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参编单位】

    建研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计量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志霞;杨国领;张寅平;王先良;王利芳;魏静雅;杨志光;张正正;牛湖霞;吴健波;张黎;杨振琪;栗冠媛;樊琳

  • 【主要审查人】

    李景广;王静;施敬林;崔金华;谢宝英;梁辑攀;李巍

收起

中文目录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 前  言

  • 1 总  则

  • 2 术  语

  • 3 评价方法

    • 3.1 一般规定

    • 3.2 评价现场条件

    • 3.3 评价人员

    • 3.4 现场评价

    • 3.5 实验室评价

  • 4 评价参数计算

  • 附录A 气味评价员条件

  • 附录B 气味评价记录表

  • 用词说明

  • 制定说明

收起

英文目录

  • 1 General provisions

  • 2 Terms

  • 3 Assessment method

    •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2 Assessment site condition

    • 3.3 Assessment persons

    • 3.4 Assessment in site

    • 3.5 Assessment in laboratory

  • 4 Assessment parameter calculation

  • Appendix A Condition of odour assessment persons

  • Appendix B Record sheet for odour assessment persons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收起

公告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4-40-00
第1611号
关于发布《民用建筑室内空气气味评价方法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民用建筑室内空气气味评价方法标准》,经协会检测与试验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357—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收起

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术语 英文名称
气味 odour 气味评价员 odour assessment persons
不可接受百分比 percentage dissatisfied(PD) 可接受程度 acceptability
气味强度 odour intensity 愉悦程度 hedonic tone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