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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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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编单位】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 【参编单位】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南京市民政局;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金陵科技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冷嘉伟;朱雷;鲍莉;吴锦绣;刘琰;龙书芹;张萍;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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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 前  言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

  • 第三章 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

  • 第四章 选址及规划布局

  • 第五章 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 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附录一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各类用房详表

  •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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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4-40-00
建标〔2015〕77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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