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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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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主编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科技局

  • 【参编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技防办,上海市公安局技防办,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航机场安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航天二院北京航天天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首都博物馆,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万诚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厦门万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厦门立林保安电子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地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希清,靳秀凤,李明甫,施巨岭,李祥发,孙金元,李秀林,牟晓生,胡志昂,祝敬国,鲍世隆,许允新,施夏海,邬锐,赵济安,李雪佩,孙兰,刘起富,李岩,李丹,陈冰,史奇中,李绍佳,童新轮,沈伟斌,朱国权,邵晓燕,杨柱石,徐晓波,陈朝武,周群,金巍,郭立,戎玲,顾岩,徐志伟,时毓馨,王东生,杨国胜,陈旭黎,李彤,王新,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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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现场勘察

    • 3.3 设计要素

    • 3.4 功能设计

    • 3.5 安全性设计

    •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 3.7 可靠性设计

    •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 3.10 集成设计

    •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 3.12 供电设计

    • 3.13 监控中心设计

  • 4 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5.1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5.2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 6.1 一般规定

    • 6.2 施 工 准 备

    • 6.3 工程施工

    • 6.4 系统调试

  •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 7.1 一般规定

    • 7.2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 7.3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 7.4 设备安装检验

    • 7.5 线缆敷设检验

    • 7.6 电源检验

    • 7.7 防雷与接地检验

  •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 8.3 工程验收

    • 8.4 工程移交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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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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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4-5 0-0 0
第 275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8-2004,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4.2.32(3)、4.3.5(1)(2)(3)(4)(5)(7)、4.3.13(1)(2)(3)(4)、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4.4.64.4.74.4.28(1)、4.5.64.5.74.5.84.5.94.5.134.5.144.5.194.5.20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4.6.154.6.184.6.204.6.234.6.254.6.275.2.8(4)(5)、5.2.13(3)、5.2.18(3)、6.3.16.3.27.1.27.1.98.2.1(1)(2)(3)(4)、8.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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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术语 英文名称
安全防范产品 securityandprotectionproducts 安全防范系统(SPS)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ESPS)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入侵报警系统(IAS) intruder alarm system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 video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system 出入口控制系统(ACS) access control system
电子巡查系统 guard tour system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parking lots management system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security inspection system for anti-explosion 安全管理系统(SMS)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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