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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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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主编单位】

    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

  • 【参编单位】

    北京市民防局,常州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林华,田川平,李国繁,陈宝旭,陈培友,沈纹,南江林,戴晓春,李宗新,赵玉池,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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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3.1 一般规定

    • 3.2 防火间距

    • 3.3 耐火极限

  • 4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 4.1 防火和防烟分区

    • 4.2 防火墙和防火分隔

    • 4.3 装修和构造

    • 4.4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 5 安 全 疏 散

    • 5.1 一般规定

    • 5.2 楼梯、走道

  • 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 6.1 一般规定

    • 6.2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及送风量

    • 6.3 机械排烟及排烟风量

    • 6.4 排烟口

    • 6.5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管道和排烟管道

    • 6.6 排烟风机

    • 6.7 通风、空气调节

  • 7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

    • 7.1 一般规定

    • 7.2 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

    • 7.3 消防用水量

    • 7.4 消防水池

    • 7.5 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 7.6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 7.7 消防水泵

    • 7.8 消防排水

  • 8 电气

    • 8.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8.2 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

    • 8.3 灯具

    •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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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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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4-4 0-0 0
第 306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8-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1.6(1、2)3.1.104.1.1(5)4.1.64.3.34.3.44.4.2(1、2、4、5)5.2.16.1.16.4.16.5.27.2.67.8.18.1.28.1.5(1、2)8.1.68.2.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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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术语 英文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单建掘开式工程 cur-and-cover works
坑道工程 undermined works wirh low exir 地道工程 undermined works wirhour low exir
人民防空地下室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r 防护单元 prorecrive unir
疏散出口 evacuarion exir 安全出口 safe exir
疏散走道 evacuarion walk 避难走道 fire-prorecrion evacuarion walk

专家解读更多

刘为国

高校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火灾早期预警监测系统、森林火灾报警监控系统、火灾现场人员定位系统、家庭火灾报警系统等多项科研项目。有着丰富的培训和现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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