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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integrated passenger transfer 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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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批准部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主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聂大华、赵新华、王晓群、高;翔;刘璇亦、郝珊珊、刘亚珊、何;萌;黄磊、吴海俊、李树栋、韩维平;刘侃、刁;磊、黄思莹、沈;铮;郭淑霞

  • 【主要审查人】

    金路、周祥茵、赵克伟、杨;贺;张晓东、徐稳龙、葛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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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的通知

  •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 前  言

  • 1 总  则

  • 2 术  语

  • 3 总体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客流预测和设计规模

    • 3.3 基地和总平面

  • 4 道路交通

    • 4.1 道路设计

    • 4.2 基地出入口

    • 4.3 停车区及停靠站

  • 5 建筑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换乘空间

    • 5.3 水平及垂直交通设施

    • 5.4 防火

    • 5.5 室内环境

  • 6 建筑设备

    • 6.1 给水排水

    • 6.2 暖通空调

    • 6.3 电气

  • 7 信息化系统

    • 7.1 枢纽建筑信息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开放性、先进性、集成性、可扩展性、安全性及经济性的原则,并应为适应今后的技术发展预留扩展空间。

    • 7.2 枢纽信息化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3的有关规定;枢纽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3和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DB11/T886的有关规定。

    • 7.3 枢纽中各交通方式的公共区域应配置基于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并宜与枢纽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之间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机制和信息传输网络。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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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目录

  • 1 General Provisions

  • 2 Terms

  • 3 General Design

    •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2 Passenger Flow Forecast and Design Scale

    • 3.3 Site and General Layout

  • 4 Road Traffic

    • 4.1 Road Design

    • 4.2 Base Entrances and Exits

    • 4.3 Parking Areas and Stops

  • 5 Architectural Design

    •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5.2 Transfer Space

    • 5.3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Transport Facilities

    • 5.4 Fireprotection

    • 5.5 Indoor Environment

  • 6 Building Equipment

    • 6.1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 6.2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 6.3 Electric System

  • 7 Information System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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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的通知

2-20-00
京规自发〔2019〕4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北京市城市客运交通发展的需要,使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达到以人为本、安全便捷、经济合理、绿色环保、技术先进的要求,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DB 11/1666-2019),并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DB11/1666-2019)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设计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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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术语

术语 英文名称 术语 英文名称
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 urban comprehensive passenger transfer hub 城市对外客运交通枢纽 urban external passenger transfer hub
城市内部客运交通枢纽 urban internal passenger transfer hub 换乘距离 transfer distance
平均换乘距离 average transfer d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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