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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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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主编单位】

    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

  • 【参编单位】

    能源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金英,程岗,马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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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目录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的通知

  • 编制说明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护间距

  • 附录一 防护间距的计算方法

  • 附录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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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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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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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建标字第674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干扰防护间距标准》(GBJ 14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199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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