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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推行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意见的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提请推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请示》(苏建函注册〔2021〕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推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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