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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城镇
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我部研究起草了《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xul@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信封请注明“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反馈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2.《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8日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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