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 索 引 号: | 000013338/2020-00020 | 主题信息: | 标准定额 |
| 发文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生成日期: | 2020年02月08日 |
| 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 有 效 期: | |
| 文 号: |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 主 题 词: | |
| 废改立情况: |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