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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3338/2021-00350 主题信息: 标准定额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文件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 效 期: 2021年08月27日废止
文  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40号),我部组织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5122836773@163.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3号;邮政编码:3002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

  附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