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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报送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建司局函质〔2020〕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请对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相关统计表格(见附件,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划与自然资源委)公章,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chu@mohurd.gov.cn。

  联 系 人:邱 健

  联系电话:010-58933293  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0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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