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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00013338/2025-0087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标准定额(标准科技)
2025-11-20
2025-12-22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民用
建筑氡防治技术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4〕41号),我部组织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unhao@ibrcn.com。
2、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邮政编码:51804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
附件: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