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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产品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产征[2017]77号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5]52号)的要求,现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的产品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12月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徐昭炜   联系电话:18611392093

  传真:010-84283555

  Email:xuzw@emcso.com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邮编100013

  附件:空气过滤器(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1月7日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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