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悦读 发改社微课程
扫码关注
搜索 关键词 / 标准名 / 标准号
AI智能检索 输入您的问题
为了加强注册建筑师管理,规范注册建筑师执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我部对《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5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7年11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政策法规司 邮编:100835 电子邮件:fgc1@mail.cin.gov.cn
附件:《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登录会员账号,解锁更多资源
微信扫码登录(注册)
微信登录
验证码
账号密码登录
暂无权限
升级本库会员,立享海量资源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