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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十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刘堃等10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吴新华等10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张晓彤等130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肖振海等12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王翠等23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王晓飞等15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保安等8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张选亮等1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刘堃等103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张晓彤等130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王翠等231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保安等8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张选亮等1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吴新华等10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肖振海等12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王晓飞等15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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