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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20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管理工作,现印发《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2年2月8日